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在读学生:
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指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学生通过学校组织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的、享受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
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效果,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贷款额度调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最高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现将2021-2022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并被我校录取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可首次申请或已获批校园地贷款的同学申请提额;
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 同一学年未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6. 未办理住房等商业贷款,无不良信用记录;
7. 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8. 在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前需在中国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二、办理流程
由于中国银行贷款申请系统正在进行整体调整,本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采取线下形式进行申请审批。
注意:本次仅可申请2021-2022学年的贷款。
(一)学生提交材料
学生于9月24日前向本年级辅导员老师提交如下材料(每份材料需本人签字):
1. 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 本人中国银行借记卡(正面,卡号清晰);
3.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申请表(附件1);
4.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务必正确手写承诺内容);
5.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承诺书(附件3);
6. 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报送授权书(附件4);
7.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内页(申请提额的仅提供学生证内页);
8. 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同意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同意书(仅未成年人需要提交)。
(二)学院初审
学院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2021-202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核信息表》(附件5)。
9月28日前学院统一将学生个人纸质申请材料报送至南校园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501室;《2021-202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核信息表》(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发送至xsczxj@mail.sysu.edu.cn。
(三)10月9日前,党委学生工作部复核并提交银行。
(四)10月31日前,经办银行完成审批并放款。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学生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借款学生的申请资格;
2. 请各年级认真审核学生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注意工作时间节点,避免因材料反复修改而影响贷款办理。
jbo竞博电竞官方网站学工办
2021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