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0届毕业生:
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0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2020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我校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注意:已申请过此项补贴的学生不能重复申请。
二、补贴标准
按20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申请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我校学生于10月9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本年级辅导员老师。
(一)个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纸质材料(请用夹子按以下顺序夹好)
(1)《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必须贴有一寸免冠照片);
(2)城乡困难家庭毕业生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之一复印件;身份证/社保卡等原件(由所在培养单位查验后当场返还);残疾学生持有《残疾人证》复印件。
关于证件有效期的说明: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这五种证件均要求有明确的有效日期,且有效日期的截止时间需要在2019年9月30日以后。如果证件上无有效期,需到发证单位开具有效期证明。如果证件上无有效期且没有另附该证件的有效期证明,则该证件无效。
(3)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4)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需提供校园卡绑定的银行卡)。
申请人申报补贴提交的材料,按A4纸规格打印,申领表一式两份,其他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每页材料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确认。
2.电子版材料
(1)《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2)。
(二)培养单位审核
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花名册及全套个人材料(按照要求顺序排列)纸质版报送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南校园东区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501办公室)。
各单位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包括每位学生的《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文档命名为单位名称+学生姓名)和《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
注意: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名称写:单位名称+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邮箱zxdk@mail.sysu.edu.cn。
(三)学生工作管理处公示
相关名单在学生工作管理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上报审核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高校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复核。
(五)补贴发放
学校将于在10月31日前将补贴发放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的毕业生的个人银行账户。
四、其它说明
学生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将责令退回补贴并将不良记录记入其本人学籍档案,并上报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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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