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委关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各学生党支部: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组通字〔2016〕62号)精神和中央、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部署安排,学校党委已下发《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中大党组发〔2017〕1号)(原通知链接:http://zzb.sysu.edu.cn/zzb03/zzb03a/148913.htm)。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可促进党员增强党性,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成果,切实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请各支部依照通知要求,有序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
具体工作要求:
1、各支委会认真查阅通知要求,明确通知精神,于寒假前准确向支部内党员传达通知精神,明确民主评议党员的必要性。
2、请于1.27前在支部内商定召开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的时间,并上报学院党委。各项会议务必于2017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完成。
3、寒假期间,请督促党员个人自学相关精神文件,并依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参考附件3《民主评议党员自我总结指引》查摆问题,完成自我总结,填写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2016年度)》。
4、开学第一周内,请支部依次开展(1)专题民主生活会以牢固思想基础;(2)开展党员谈心谈话、广泛听取党员意见;(3)召开支委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明确支部领导班子问题,探讨整改方案;(4)准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会上,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参考附件4《民主评议党员测评指引》,使用附件2《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2016年度)》对党员进行评议。
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
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并填写附件1及附件5《党员民主评议总结登记表》上交学院党委备案。
5、2月27日前将支部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学院党委。亦将评议结果以各种形式进行公示,反馈至党员本人,不足之处督促整改,优秀之处给予赞扬。
各支部必须严肃态度、强调纪律,坚持以实事求是、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坚持找问题促建设的主要论调,以评促建,促进党员党性修养的提高以及党支部管理教育水平。
学工办
2017年1月23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