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接学校科研院通知,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正式启动(见国奖办通知,附件1)。为了做好学校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18年12月5日(星期三)上午12:00前:请拟申报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老师,填报拟申报项目清单(附件2),发至学院科研工作邮箱sdcsky@mail.sysu.edu.cn。
2. 2018年12月15日前:拟申报2019年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按照《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完成奖励提名书初稿,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
3. 2018年12月15日前:由科研院组织向广东省、教育部等部门推荐申报项目,争取提名指标。各项目尽早联系落实专家提名和学会协会提名。各二级单位应协助联系提名专家和相关学会协会提名。
4. 2018年12月20日前:科研院组织召开科技奖励申报工作座谈会,开展科技奖励政策宣讲、专家指导报告。
5. 2018年12月30日前:科研院组织专家对奖励提名书初稿的整体内容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项目组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6. 2018年12月中下旬:科研院邀请有关奖励工作专家对奖励申报项目进行专题辅导,提高申报质量。
7. 2019年1月中旬:按照提名单位、提名专家要求上报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
其他要求详见转发通知。
学院联系人:王冬梅,39336347,sdcsky@mail.sysu.edu.cn。
学校联系人:王晓松、蔚鹏,84110894,kjcjcka@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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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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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详细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正式启动(见国奖办通知,附件1),为了做好学校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国家科学技术奖设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创新团队、科普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五个奖种。
二、提名者
国家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提名者有:专家学者、组织机构和相关部门。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
专家学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一等奖及以上)第一完成人。
组织机构:经科技部认定的具有提名资格的全国学会、行业协会(联合会)以及其他组织机构。
相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国务院有关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经科技部认定的其他部门。
三、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含创新团队)的完成人。
3.2017年度、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4.经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受理公示后提交评审但未授奖的相关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除外)。
5.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6.专用项目应当是提名前相关内容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四、注意事项
1. 自2019年起在国家自然科学奖中开展将外籍科学技术专家(以下简称外籍专家)纳入提名范围的试点工作。纳入提名范围的外籍专家指不具有中国国籍,依法在中国国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任职,从事科研活动,为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具体条件见《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中的《关于外籍专家作为国家自然科学奖候选人的补充说明》。
2. 2019年自然科学奖提名书取消了《国际合作证明》;《知情同意证明》不再作为附件,改为知情同意记录备查和完成人诚信承诺。
3.2019年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取消了《应用证明》;“近三年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合并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应提交应用满三年支撑材料(必备附件)。
4. 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必须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
五、学校组织工作安排
自今年9月,学校已经征集过一批2019年度拟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并开展了相关的政策宣讲、材料辅导等工作。接下来的主要工作:
1.请各单位继续对本单位2019年度拟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进行组织,并填报拟申报项目清单(附件2)。科研院及各二级单位明确工作对象与工作路径,确定申报工作任务和目标。时间节点:12月5日前
2.拟申报2019年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按照《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完成奖励提名书初稿,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时间节点:12月15日前
3.由科研院组织向广东省、教育部等部门推荐申报项目,争取提名指标。各项目尽早联系落实专家提名和学会协会提名。各二级单位应协助联系提名专家和相关学会协会提名。时间节点:12月15日前
4.科研院组织召开科技奖励申报工作座谈会,开展科技奖励政策宣讲、专家指导报告。时间节点:12月20日前
5.科研院组织专家对奖励提名书初稿的整体内容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项目组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时间节点:12月30日前。
6.科研院邀请有关奖励工作专家对奖励申报项目进行专题辅导,提高申报质量。时间节点:12月中下旬
7.按照提名单位、提名专家要求上报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时间节点:2019年1月中旬
请各单位充分挖掘报奖潜力,适应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提高奖励申报数量和申报质量。并请按照有关时间节点组织奖励申报工作。如国家奖励办、广东省奖励办、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对提名工作有新的要求,学校及各单位要及时做出调整,共同做好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
联 系 人:王晓松,蔚鹏
联系电话:84110894
附件:1.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8〕41号)
2. 拟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清单
科学研究院
2018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