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委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各位毕业生党员:

党员的组织关系是指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享有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当各位毕业离开学校后,必须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他工作、学习、生活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精神,参照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党员离校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工委组函〔2015〕23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和入党材料移交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相关要求

1、对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除本院升学外,其余同学均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至其他学院党组织。

2、对其他境内升学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升学单位党组织。

3、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4、对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特殊情况难以转出的,需提交个人情况说明,经学院党委审查同意,方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

5、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党委。党员在出国(境)前,应填写《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党籍)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上所去学校的接收函,经学院党委审批备案。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具体要求

1、所有毕业生党员均需进行通过通知下方的链接进行毕业去向的登记,本院升学同学需申报本院升学专业和就读年限,便于归入新支部管理;其他去向的同学需申报介绍信抬头和接收单位名称。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

2、党员必须持有组织关系介绍信方可办理转接。介绍信的抬头及接收单位名称由接收单位提供,请各位党员向接收单位询问后进行登记。需转到学习、工作单位以外的其他党组织的,必须自己与相关党组织联系确认是否可以接收组织关系。若是转到省外的同学一定要向单位确认省外转接的介绍信抬头。

一般介绍信抬头应为XX组织部/处或XX党委,接收单位为XX党支部,抬头和接收单位应为上下级组织,或同一组织。

3、介绍信以支部为单位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开具,由支部领取并由个人签收。组织关系转到省内其它单位党组织的,支部可领回发放给党员本人。党员组织关系需转到省外的,由学院统一到学校组织部换领有效介绍信后另行通知党员领取,时间大约在6月28日左右,请关注支部通知。

4、党员应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于介绍信有效期内(90天)本人到接收党组织报道办理,办理成功后需督促接收单位在一月内将介绍信回执寄回学院,或由党员本人交回学院(均可采用电子版形式,电子版命名为姓名+介绍信回执发送至sdcsxsdj1111@qq.com)。学院收到回执才能说明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办理完全。校内升学无需交回执。

5、如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出现任何困难或情况,请及时与学院联系并说明无法成功办理的原因及情况,进行协调解决。

6、经党委审批的,组织关系保留学院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2年内党员应根据学院安排归入支部参与组织生活及交纳党费,并在可以转出组织关系时及时转出。超过2年应向学院党委说明情况便于下一步处理。

7、出国(境)升学党员组织关系最长在校保留5年。出国境期间应定期向学院汇报个人学习生活情况,提供准确联系方式。请务必牢记回国后及时到学院办理恢复组织生活事宜(申请表见附件2)。

8、毕业生预备党员请牢记本人的入党时间,在成功转入新单位后,于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内主动向组织提交转正申请书

9、所有毕业生党员档案(除校内升学预备党员交由本人带至新学院外)均由学院统一移交学校档案馆进行寄送,日后流转均与人事档案一致。

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如党员超过六个月未办理完全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学院将启动组织关系排查,对排查出因个人原因导致的组织关系滞留或未转出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置。望各位党员做好组织关系这关键的一件事,切实落实党员组织关系,在今后的岗位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光发热!

(联系人:黄玲娟,联系电话020-39943433,联系邮箱:huanglj23@mail.sysu.edu.cn

介绍信抬头及接收单位申报链接https://www.sojump.hk/jq/14584369.aspx

 

数据科学与jbo竞博电竞官方网站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