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党员:
党员的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当各位毕业离开学校后,必须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学习、生活单位。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和学院党委的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相关要求
1、继续在本校升学攻读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除本院升学外,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升学学院二级党组织。
2、其他境内升学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升学所在高校党组织。
3、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4、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特殊情况一时难以转出的,确有需要的,向学院党委提出申请(填写附件1《党员未落实工作单位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附件2《党员未落实工作单位保留组织关系申请汇总表》、个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可将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院(最长不得超过2年时间),落实工作单位后,应及时转出。
5、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党委。党员出国(境)前,应向学院党委提交以下材料:
(1)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2)附件3《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党籍)申请表》(一式3份,需党支部审核签名);(3)附件4《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党籍)申请汇总表》;(4)录取证明或通知书。经所在二级党组织审批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6、延毕的学生党员,暂不转出组织关系,留在原党支部进行管理,待毕业后转出。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办理程序
1、毕业生党员向接收单位党组织咨询介绍信抬头及接收单位名称
介绍信的抬头及接收单位名称由接收单位提供。组织关系转到省内的,要与接收单位确定是否能在广东省党务系统上接收;组织关系转到省外的,一定要向单位确认省外转接的介绍信抬头有直接接收组织关系转入的权限。需转到学习、工作单位以外的其他党组织的,必须自己与相关党组织联系确认是否可以接收组织关系。
一般介绍信抬头应为XX组织部/处或XX党委,接收单位为XX党委或XX党支部,抬头和接收单位应为上下级组织,或同一组织。
请各位党员及时向接收单位询问后于2024年6月16日前进行毕业去向登记。(如需修改去向信息,请重新填报在线收集表。)
2、毕业生党员进行毕业去向的登记
(1)本院升学的毕业生党员需申报本院升学专业、研究生导师姓名和实验室地点,便于归入新支部管理;
(2)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需申报升学学校、专业和出国年限;
(3)其他去向的(境内升学、已落实工作单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结业等)的毕业生党员需申报介绍信抬头和接收单位名称;
(4)延毕的毕业生党员登记延毕。
通过链接或二维码填写:
2024年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收集表https://docs.qq.com/form/page/DR1VvdXNNWlhXaHZC。
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方式
(1)组织关系转到省内其他党组织的,由学院党委在广东省党务管理系统进行相应操作,一般无需再开具纸质介绍信。
(2)组织关系转到省外的,一般也可通过省党务管理系统进行操作转接,如必须持有组织关系介绍信方可办理转接的。请6月22-25日上午到学院楼A103领取。
4、毕业生党员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办理报到
(1)组织关系转到省内其他党组织的、在系统上进行组织关系转接的毕业生党员,请于毕业后90天内到接收党组织报到并落实单位在系统上接收。
(2)组织关系转到省外的、持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毕业生党员,应妥善保管介绍信,于介绍信有效期内(90天),本人到接收党组织报道办理,办理成功后需督促接收单位在一月内将介绍信回执寄回学院,或由党员本人交回学院(寄回之前请拍照或扫描,邮件命名为姓名+介绍信回执发送至jsjxyxsdj@mail.sysu.edu.cn;纸质请顺丰寄送至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jbo竞博电竞官方网站A103陈老师020-39943165)。学院收到回执才能说明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办理完全。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其他注意事项
1、如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出现任何困难或情况,请及时与学院联系并说明无法成功办理的原因及情况,进行协调解决。
2、出国(境)升学党员组织关系最长在校保留5年。出国境期间应每半年向学院汇报个人学习生活情况,提供准确联系方式。请务必牢记回国后及时到学院办理恢复组织生活事宜(申请表见附件4)。若党员最终未出国(境),请及时回校办理转出。
3、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最长在学院保留2年。保留组织关系期间,应每月按时交纳党费,务必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落实工作单位后,应及时转出。
4、毕业生预备党员请牢记本人的入党时间,在成功转入新单位后,于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内主动向组织提交转正申请书!
5、所有毕业生正式党员档案,均由学院统一移交学校档案馆进行寄送。预备党员档案拟通过机要件寄送到转入单位,请毕业生预备党员及时联系转入单位获取机要件寄送地址和收件人联系方式,于6月22-25日到A103办公室进行登记。
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如党员超过六个月未办理完全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学院将启动组织关系排查,对排查出因个人原因导致的组织关系滞留或未转出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置。望各位党员做好组织关系这关键的一件事,切实落实党员组织关系,在今后的岗位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光发热!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0-39943165,联系邮箱:chensy296@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