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4年度“CCF优秀大学生启航计划”候选人的通知

根据中国计算机学会发来的相关通知,现将2024年度“CCF优秀大学生启航计划”候选人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CCF优秀大学生启航计划”,简称“CCF优秀大学生”(CCF Elite Collegiate Award),由CCF于2012年设立(原名“CCF优秀大学生奖”),以倡导大学生积极进取、求知求真,激励优秀学生,每年评选一次,每年表彰学生100名左右。2024年度“CCF优秀大学生启航计划”推荐工作即日启动。

根据推荐规则,一所学校CCF会员数(学生会员不计在内)排在前30名的计算机类学院(或)系,或上一年度组织参与CCF CSP(软件能力认证)且成绩超过250分的人数排名前35名的计算机类学院(或)系有推荐资格,推荐数量和该校相应的排名相联系,一所高校推荐总名额不超过4个。CCF根据各校推荐渠道排名给出了每所学校推荐名额数。根据通知要求,我校今年有资格推荐4名优秀大学生。

“CCF优秀大学生启航计划”把被推荐学生的CCF CSP(软件能力认证)成绩作为证明其专业能力的重要指标,被推荐学生的CSP认证成绩须不低于250分。今年有4个名额及3个名额的高校,分别允许有2个及1个名额不受CSP分数限制,但被推荐学生须满足如下至少一个标准:

1)计算机编程类相关竞赛(如NOI、ACM等)获奖

2)在CCF规定的中外学术会议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3)授权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

获表彰者将由CCF资助参加中国计算机大会(CNCC2024),并参加在会议期间举行的 2024年“CCF优秀大学生启航计划”发布典礼。

设有CCF学生分会的高校,鼓励学生分会积极参与本校的“CCF优秀大学生起航计划”推荐。

 

二、遴选程序

1、报名:申请人须于2024年6月27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发送到邮箱qiunh@mail.sys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CCF优秀大学生】。

2、学院遴选:学院将根据申请情况和条件,择优遴选推荐。

3、学院公示。

4、学院上报推荐结果。

最终评选结果,由CCF公布。

 

三、附:CCF优秀大学生启航计划评选实施细则

一、宗旨:

为倡导大学生积极进取、求知求真,激励优秀,扩大中国计算机学会(CCF)的影响, CCF设立面向高校在校本科生的“CCF优秀大学生启航计划”,简称“CCF优秀大学生”(CCF Elite Collegiate Award)。

二、表彰规模及参评学校条件:

1.每年评出100名左右,其中理事可联名推荐不超过5名。

2. CCF会员数(学生会员不计在内)为全国前30名的高校,或上一年度组织参与CCF CSP(软件能力认证)且成绩超过250分的人数排名前35名的高校有推荐资格。

3.推荐名额由CCF根据学校会员人数排名及CCF CSP认证250分以上人数排名分别分配。一个学校每年获表彰学生总数最多不超过4名。

三、被表彰学生须满足如下条件:

1.系在计算机(或相关)专业就读的全日制三年级和四年级的本科生。

1.1 在推荐候选人时,即当年上半年,被推荐的学生应为大学二至四年级本科生;

1.2 所有被推荐的获表彰者,均须保证按要求参加当年的中国计算机大会(CNCC)和“CCF优秀大学生启航计划”发布典礼;

1.3 如当年被推荐的获表彰者无故未参加“CCF优秀大学生启航计划”发布典礼,则相应扣减其推荐学校次年的推荐名额。

2.学习优秀,在专业科研实践活动中表现出色,专业学习能力强。具体可表现为具有CCF CSP(软件能力认证)成绩且达到一定标准、计算机编程类相关竞赛(如NOI、ACM等)获奖、在CCF规定的中外学术会议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授权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等。

3.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公益活动。

四、评选机构:

1. CCF成立由5人组成的评选工作组,成员由秘书长任命,复核和批准各校的推荐名单。

2.有资格推荐获表彰学生的高校成立由3-5名教师组成的评选工作组,其中一名为组长。评选工作组成员由院长(系主任)任命。

五、评选程序:

1.推荐过程为开放式,院系教师、班级负责人、学生会负责人、学生等均可(联名)推荐(填写推荐表格),高校评选工作组受理推荐。

2.评选小组评选实行署名投票制,被推荐人得票超过半数时,按得票高低依次选取。如有争议,由院长(系主任)裁决。

3.评选结果需得到院长(系主任)批准并在推荐表上签字,加盖院系图章,电子版报送CCF。

4.对于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由两名理事联名推荐。联名推荐的候选人不超过5人,来自一个单位的此类候选人不超过1人。已获得3个及以上推荐名额的高校,不再接受其优秀学生通过理事联名进行推荐。

5.CCF复核并确定最终获表彰名单,公布并颁发证书。

六、表彰:

1.优秀大学生证书由CCF秘书长签发,获表彰者由CCF资助参加CCF组织的学术活动或颁奖仪式。

2.CCF在其网站上公布获表彰人名单。

3.CCF推荐获表彰者到CCF企业会员单位实习,如系毕业生,CCF向CCF企业会员单位推荐就业。

七、约束条件:

1.如获表彰人有不诚信行为者,CCF有权取消该生此表彰,并公示。

2.获表彰人获得此表彰后,在本科阶段不能再次获此表彰。

3.研究生和大专生不在参评范围。

八、经费来源:

1.本计划所需费用列入CCF年度预算。

2.CCF接纳社会机构赞助该计划,赞助机构标识可出现在证书上,但不冠名。

九、附则:

本规则由CCF秘书长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