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职工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2018〕57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内容:
1. 人员范围:事业编制、专职科研系列人员、博士后、合同聘用人员(原B系列、合同工)。
2. 收集内容:教职工基础信息。基础信息含基本资料、联系方式、政治面貌、家庭成员、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学科、职业资格、奖励情况等。
3. 时间安排:2018年7月内完成。
二、工作程序
1、教职工维护基础信息
教职工使用个人帐号登录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处主页左下角校务系统,http://uems.sysu.edu.cn/hrs/login.jsp ),进入教职工自助更新模块,校核并维护个人信息,修改有误或变更的信息,上传佐证材料,确保信息真实、有效。校核无误后保存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2、所在单位复核
所在单位复核教职工人力资源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有效、规范。若发现填报有误,返回给教职工本人修改。所在单位复核无误后提交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核。
3、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