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届毕业生团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和团十八大、团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 落实团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 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的精准转接和规范管理,确保毕业生团员不脱离团的组织体系,现就2019年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作出如下安排,请各团支部通知落实到个人,请团员个人重视。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八条: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自行脱团及未缴纳团费的记录将伴随个人档案记录。
本通知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操作规范,请先阅读该部分熟悉自身所属情况的组织关系转出要求,第二部分为操作指引,请按照自身所属情况的指引完成组织关系的转接。
第一部分 操作规范
一、高校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团员,应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特殊情况下无法确定应转入团支部的,可转接到工作单位所在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在国(境)外工作,工作(派遣)单位在境内无常设机构的,应转接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家庭所在地)村(社区)团组织。
(二)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高校毕业生团员,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精神,应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生常住地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转往常住地团组织的,可转接到生源地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自2019年起,“智慧团建”系统不再设置“退回原籍”功能,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团员如需将组织关系转回生源地或原籍地,应由团员本人发起转接流程或由团支部发起经团员本人确认后,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生源地(原籍地)的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特殊情况下无法确定应转入团支部的,可转接到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
(三)继续升学的高校毕业生团员,原则上应在转入新学校(学习单位)后30个自然日内,将组织关系转接到新学校(学习单位)的团组织。在转入新学校(学习单位)前,可将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
(四)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团员,参照党组织关系管理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团员的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团组织,保持党团一致。团员离校出国前,院级团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留学(学习)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由学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应由院系团委编入“出国留学(出境学习)团员团支部”(隶属院系、附属医院团委或团总支)集中管理。团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团组织应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等手段,或通过学生在境内的联系人等途径,与团员保持定期联系,做好团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不与团组织联系、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团章和团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团员在保留期限内归来,团组织应要求其报告在国(境)外学习、生活以及政治表现等各方面的情况,做好恢复参加团组织生活的各项工作。
- 跨省跨系统转接组织关系的有关安排
(一)团员如需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团组织,或转接到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金融单位、中央企业(不含团组织关系在广东的中央企业)、全国铁道系统和全国民航系统的团组织,或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或转入军事(武警)院校学习或工作的,需在“智慧团建”系统将组织关系转接到“非共青团广东省委管辖的团组织”后,由学校团委开具纸质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凭介绍信到接收单位团组织报到。学校团委应要求毕业生团员在新单位团组织报到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介绍信回执寄回,根据回执对转出团员统一登记造册备案。
(二)申请转入“非共青团广东省委管辖的团组织”的转接流程,由团省委负责终审。对转往“非共青团广东省委管辖的团组织”的转接流程,转出团支部和转出团支部上级团委务必严格核实团员的转出原因和具体去向,严把团员转出审核关,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将不符合条件的团员转接到“非共青团广东省委管辖的团组织”。
三、明确工作责任
(一)根据团内有关规定和“智慧团建”系统的功能设置,团员必须交清当月及所有欠交团费后,方可启动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转出团支部和转出团支部上级团委应及时审核团员的转接申请,组织关系转接流程进入“转入团支部待审核”或“转入团支部上级团委待审核”状态后,转出团组织要积极协助团员联系督促转入团支部或转入团支部上级团委及时审核转接申请。转入团支部未审核同意接收团员之前,由原团支部继续履行团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因转接流程跨月而产生的欠交团费由转出团组织负责收缴。
(二)转入团支部必须在30个自然日内(含30日)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的审核工作,超时“智慧团建”系统将默认为转入团支部同意接收并自动审核通过;转入团支部的上级团委必须在72个小时内完成接收审核,超时“智慧团建”系统将默认为上级团委同意接收该团员并自动审核通过;团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由转入团支部及其上级团委承担。
(三)严禁推诿扯皮,严禁以非本单位正式编制职工、非本地区正式户籍居民等原因拒绝接收毕业生团员。转入团支部及其上级团委如无故退回团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申请,团员可在被退回的30个自然日内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发起申诉,由转出和转入方的共同直接上级组织仲裁。如上级仲裁通过团员申诉,则团员直接转接到转入支部;如申诉被驳回,则团员仍归属转出团支部。审核团员转出、转入申请必须实事求是,转出团组织尤其要把好团员去向关,转入团组织要慎重使用退回功能,如遇较多团员申诉被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团组织负责人及其上级团组织。
四、工作要求
6月30日前,各团支部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完成率不低于80%;9月30日,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应转尽转。
第二部分 操作指引
根据上图的指引,各毕业去向的毕业生应按以下规程在6月30日前完成转出: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和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应向拟接收组织关系的单位确认组织关系接收团组织的具体名称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组织关系转出申请,并提醒团支书进行审核。
转到省内单位的直接在系统上完成,转到省外单位的请注意本部分第(四)点。
(二)继续升学的高校毕业生团员,省内高校升学的请在到升学学校报到后的30日内,向升学高校团组织确认组织关系接收团组织的具体名称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组织关系转出申请,并提醒团支书进行审核。
省外高校升学的请注意本部分第(四)点。
如为本院升学,请在学院团委设立2019级的各专业研究生团支部后再发起申请,从本科生团支部转到研究生团支部,在9月30日前完成。
(三)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团员请按以下流程申请:
(1)填写附件4《团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团籍)申请表》,内容可打印,手写签名落款;附件5《数据科学与jbo竞博电竞官方网站毕业生团员出国(境)留学外事纪律》双面打印,阅读后签字,两份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学院楼A103黄玲娟老师处。(2)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组织关系转出申请,转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jbo竞博电竞官方网站数据科学与jbo竞博电竞官方网站出国(境)学习支部委员会”。(3)加入学院出国(境)留学毕业生团员微信群,学院团委将定期在群中发布相关通知和提醒。群二维码见附件。
注意:出国境留学团员待申请保留组织关系时间到期后,应主动向学院团委报告去向,如需在国境外继续修读应重新提交申请材料延长保留组织关系年限;如选择工作,境外工作应申请停止团籍,境内工作应申请转出。回国申请转出组织关系前应填写附件6《团员恢复组织生活申请表》提交至学院团委。
(四)需申请跨省跨系统转接组织关系
(1)请向拟接收单位确认团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抬头和具体名称;
(2)在“智慧团建”系统将组织关系转接到“非共青团广东省委管辖的团组织”;
(3)在6月6日前在《2019届组织关系转出省外团员信息登记问卷》中登记开具介绍信所需信息,问卷链接为https://www.wjx.cn/jq/39931392.aspx;
(4)学校团委将于6月15日前开具纸质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团支书统一领取并发放至个人。
(5)团员凭介绍信到接收单位团组织报到,并在报到后30天内将介绍信回执寄回,或回执扫描件命名为“(姓名)+团员介绍信回执”发送到邮箱sysu_sdcs_tw@163.com,。
(6)学院团委将定期清查回执,对转出团员未发送回执者定期排查。
附:2019届出国境留学团员微信群二维码(如过期请联系更新)

